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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妹婚后25年欲离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近亲结婚

 

    王某与彭某是表兄妹关系,两人结婚近25年,近日,因感情不和闹上法庭要求离婚,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宣告两人的婚姻无效。

  原告王某之父与被告彭某之母是亲兄妹,在父母的撮合下,王某与彭某于1983年12月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在1986年正月生育大儿子后,同年10月双方在隐瞒表兄长妹关系后登记结婚,1991年3月又生育二儿子。1998年正月,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发生矛盾,原告王某即回娘家居住,双方一直分居生活至今。今年9月,原告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虽然进行了结婚登记,但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应认定婚姻关系无效,法院将此一情形告知当事人后,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并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负担等分别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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