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文号一样的离婚判决书,内容却大相径庭。昨日,万分委屈的李敏来到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投诉:房产证明明还在自己手里,房子却被离奇转售,她还被新房东告上了法庭。
家住郫县的李敏(化名)说,2002年5月,她与前夫闵某离婚,法院判定他们在郫筒镇文庙巷33号1幢的房产属二人共有。今年6月,已经一年没回家的她偶然得知,房产已被前夫卖给了曾某。一气之下,李敏占据了房屋,不让曾某入住。今年12月21日,曾某把李敏告上了法庭。李敏对此感到十分委屈和不解。
李敏说,今年6月得知房被卖后,她气愤地找到闵某的法律代理人吴某,不料吴某也直呼冤枉:“你前夫伪造了一份假判决书把我害惨了,我也要告他。”吴某拿出一份文字模糊的判决书给李敏看。令李敏惊讶的是,这份判决书的文号与当年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文号一样,而其中不少涉及房产的内容都已不见了,而那套两人共有的住房,竟变成了闵某独有。
记者注意到,在假判决书上,法院的公章、国徽图案模糊,同时,郫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也证明该判决书是闵某办理产权过户时提供的,“经我办审核系伪造的司法文书”。今年4月22日,房管局出具了“假判决书证明”,但一个月之后,房管局却办理了此宗房屋过户交易。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说,伪造国家公文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他分析认为,如果闵某与相关购房者恶意串通,私下成交,则侵犯了李敏的合法权益,李敏可到法院提起撤销买卖的诉讼,将闵某、购房者、房管局列为被告。如果购房者并不知情,也属受害者,则作为第三人出庭。
目前,李敏已向郫县警方报案,警方对此案已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