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某与丈夫分居长达五年之久,这期间她对两个孩子一直不闻不问,今年11月份突然回家向丈夫提出离婚并要求由她抚养儿子,夫妻两人僵持不下,诉至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的意见之后,作出了由黄某抚养两个孩子,覃某按时支付抚养费的判决,保护了离异家庭儿童的合法权益。
覃某与黄某于1993年自行认识后相恋,两人于98年登记结婚,先后生育了一儿一女,两人因性格不合,加上覃某性情急躁,两人经常因为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日渐淡薄。2005年,覃某外出打工,此后音讯全无,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今年11月底,覃某突然回到家中,向丈夫提出离婚并要求由其抚养儿子,女儿由黄某抚养。黄某坚决不同意,认为覃某既无固定工作又无稳定收入,且分居五年期间对儿女漠不关心,没有身为人母的责任心,孩子随其生活将不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要求法院判决由他抚养两个孩子,覃某按时支付抚养费。
马山法院在审理查明了事实之后,认定两人父亲感情破裂的事实,由于两个孩子都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主办法官依法询问了两个孩子的意见,他们均表示愿意遂父亲生活,考虑到孩子随其父亲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覃某看着孩子陌生的眼神,为自己没能在其成长时陪伴在侧感到万分懊悔,但事已至此,不得不接受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