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率闪婚,婚后生活缺乏了彼此的了解并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为些生活的琐事争吵喋喋不休。导致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对妻儿大打出手。4月21日,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
2012年3月原告陆某月与被告潘某事登记结婚,同年4月27日生育一子。由于双方在缺乏了解彼此的情况下,并没有建立起稳健的夫妻感情生活,造成了夫妻之间的不和睦。潘某事脾气较差,经常无缘无故拿陆某月母子出气的同时还进行殴打。9月7日晚,潘某事又因一些小事借故打骂陆某月母子,甚至有杀死妻儿的想法。过后,陆某月考虑到母子两的安全问题与对潘某事今后生活的绝望,于次日母子离开潘某事,正式分居。9月12日,陆某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潘某事离婚。后经法调解,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小孩尚小,应该再次给潘某事一个和好的机会。调解后双方一直没有互相沟通与交流。
2014年2月18日,陆某月以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导致双方已经无法有和好的可能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法院审理后,双方这两年以来分居至今,互不往来,互不联系,分居以来潘某事并没有尽到抚养小孩的责任,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实完全破裂。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离婚,鉴于儿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小孩也还尚小,跟随母亲相对稳定,法院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