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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女友下落不明 男方诉抚养权获支持
变更抚养权

 

     同居女友离家外出下落不明数年,男方诉求抚养权获支持。近日,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原告雷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06年经人介绍认识后开始同居生活,2007年4月6日生育男孩小龙。由于双方感情不和,2009年5月,被告李某某便离家出走,原告一直查找不到被告的下落。双方所生男孩小龙一直随原告雷某某生活,2013年9月17日,原告雷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将所生男孩判归其抚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雷某某与被告李某某未经登记同居生活的行为依法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同居期间所生男孩小龙,原告要求抚养,鉴于小孩已随其生活多年,被告已下落不明的实际,判由原告负责抚养较为恰当。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原告雷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同居期间所生男孩小龙由原告雷某某负责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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