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席律师简介 法律新闻 咨询留言 图  库 婚姻继承网 财富传承 婚姻纠纷 继承纠纷 涉外婚姻 婚姻房产 房产继承 经典案例 抚养/赡养 律师见证 律师随笔 业务范围 加盟合作 联系我们 新法解读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网站公告
   济南家事与财富传承律师团队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任聪芬律师现任济南市律协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优秀委员,是济南资深的婚姻家事和财富传承律师。代理过大量的离婚纠纷案件和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爱家护家,用法商守护财富!帮您将您的财产传承给您的亲人!您有婚姻家庭和遗产继承、财富传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帮助,可电话咨询,也可电话预约后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会及时给您解答。如果满意请您在问题解决的同时把我推荐给您身边需要帮助的朋友,谢谢! 
服务热线:  17753181492 15964027812
执业机构: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64号国曜律师楼(山大路南首)
乘车路线:可乘117、115、K56、137、112、K139路公交车到经十路山大路站下车。
 
友情链接
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如何分配?
遗产,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分配,继承纠纷

    

     年过七旬的老人被公司安排去医院照料同事,不料突然晕倒,后不治身亡。老人的妻子、儿女以及外孙女等7位亲人一起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可这赔偿金7位亲人都可以拿到吗?日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公司赔偿给老人的妻子及儿女5人死亡赔偿金共计7万元,而两位外孙女的诉求则被驳回。

  据法院审理查明,老人名叫王胜,曾是重庆市一家公司的门卫。他和妻子养育了5名子女。其中,大女儿早已离世。2012年9月下旬,王胜被公司安排去医院照顾一名受伤的同事。在医院护理的第六天凌晨,老人突然出现脑梗塞和心房纤颤等病情,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王胜辞世后,他的妻子、儿女,以及两外孙女共7人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因王胜离世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用共计10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均认为,公司在选任王胜从事护理工作时,应当谨慎地考虑到王胜已年逾70周岁,提高风险意识,并及时了解王胜身体健康状况,以便合理安排其工作时间,但公司方未尽到上述合理注意义务,致使王胜在为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突发疾病乃至死亡,公司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故判决公司赔偿给老人的妻子和儿女5人死亡赔偿金共计7万元。

  原告方一共7人,为何只判决5人获赔,两位外孙女的诉讼请求则驳回。据主审法官介绍,本案争议的赔偿费用,是王胜死亡后产生的,是由基于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人支付其近亲属的一种物质上损失或精神上损失的赔偿费用,它并不属于王胜的遗产。而王胜的两位外孙女进行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遗产存在,所以两人不能代位继承上述赔偿费用。

  一审宣判后,公司不服,提出上诉。重庆一中院于日前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发表评论
大名:
Email:
评论:
验证码:
 

版权所有:济南婚姻律师/遗产继承律师/财富传承律师咨询电话:17753181492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64号国曜律师楼(山大路南首)
联系电话:17753181492 传真:0531-58708611 Email:rencongfenlawyer@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