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刻有甲骨文的鹿角遭水蚀,北京某艺术品有限责任公司称是承租场地楼板漏水所致,起诉索赔千万。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记者注意到,被告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某艺术品市场有限公司、楼上业主蔡某某均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并对艺术品公司的索赔依据提出质疑,艺术品公司当庭申请鉴定。
甲骨文鹿角遭水蚀 原告:预估损失达千万元
2015年7月1日,北京某艺术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艺术品公司)与北京某艺术品市场有限公司(简称艺术品市场)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约定艺术品公司承租艺术品市场四层某场地一年。
2016年5月29日下午,艺术品公司在承租场地内发现摆放西周时期刻甲骨文鹿角的房间楼板漏水严重,遂找到艺术品市场管理部门反映。该市场管理部门随即通知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物业公司)前往查看,并要求其查清原因解决漏水问题。
“物业公司回复称因楼上换水表,故建议再观察积水情况两天。”原告代理人强调说,直至6月1日,漏水问题还在继续。
关于甲骨文鹿角的损害情况,原告代理人称,在公证处、艺术品市场及物业公司的监督下,我们将西周时期刻甲骨文鹿角取出时,发现该鹿角所刻文字已有部分脱落、损坏,初步预估损失在1000万元。某鉴定中心监测结果显示,鹿角刻字系因水蚀脱落,且主干亦有裂纹。
协商未果后,艺术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损失财产进行评估,要求艺术品市场及物业公司按照各自责任赔偿预估损失1000万元。朝阳法院在受理后,依法追加楼上业主蔡某某为被告。
漏水业主被追加为被告 自称“很尴尬”
庭上,艺术品市场、物业公司、蔡某某均表示自己不应承责。
“我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艺术品市场代理人表示,在接到原告的漏水通知后,艺术品市场的管理员就立刻汇报物业,要求进行检查。“我方已经尽到了及时处理的义务,且租赁合同明确,原告应该有义务对其所有物品进行保护。”
物业公司代理人则称,接到报修后,在第一时间进行了维修。此外,物业公司主张,原告在5月29日就发现了漏水,6月1日才将物品拉走,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了自己的财产损失的扩大。
物业公司代理人进一步表示,物业公司不是侵权主体。艺术品公司的损失是由楼上厨房漏水所致,损失该由楼上业主进行赔偿。
“被法院追加为被告,我们很尴尬。”蔡某某的代理人称,一直到法院通知,当事人认为事件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蔡某某的代理人解释,6月3日上午,当事人到事发地点,发现没有任何漏水迹象。在听到物业公司已经清理维修完毕的消息,当事人心存感激,“没有做任何阅读就在回访笔录上签了字。”蔡某某代理人称。
庭审中,三被告均对原告的索赔依据、索赔数额提出质疑。对此,原告艺术品公司当庭申请就甲骨文鹿角的真实性、受损程度、受损事实是与漏水的关系及损害的财产损失进行鉴定。
法院将在鉴定结果作出后,进一步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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