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席律师简介 法律新闻 咨询留言 图  库 婚姻继承网 财富传承 婚姻纠纷 继承纠纷 涉外婚姻 婚姻房产 房产继承 经典案例 抚养/赡养 律师见证 律师随笔 业务范围 加盟合作 联系我们 新法解读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网站公告
   济南家事与财富传承律师团队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任聪芬律师现任济南市律协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优秀委员,是济南资深的婚姻家事和财富传承律师。代理过大量的离婚纠纷案件和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爱家护家,用法商守护财富!帮您将您的财产传承给您的亲人!您有婚姻家庭和遗产继承、财富传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帮助,可电话咨询,也可电话预约后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会及时给您解答。如果满意请您在问题解决的同时把我推荐给您身边需要帮助的朋友,谢谢! 
服务热线:  17753181492 15964027812
执业机构: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64号国曜律师楼(山大路南首)
乘车路线:可乘117、115、K56、137、112、K139路公交车到经十路山大路站下车。
 
友情链接
古稀老人诉儿子“常回家看看” 要求每年至少见两次
赡养

 因认为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现年70多岁的刘老先生将儿子小刘诉至法院,要求儿子履行对其应尽的义务,每年至少见面两次,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刘老先生诉称,小刘是其与爱人的婚生子,自小刘出生至其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双方一直生活在一起,其作为父亲尽到了抚养义务。2009年9月,刘老先生与爱人协议离婚并净身出户。小刘随母亲一起生活,自此双方失去联系。

  小刘认为刘老先生对父母离婚负主要责任,故对其不满,避而不见。为此,他多次想找到小刘进行沟通,但是一直未能得到儿子的理解和回应。因为想见到儿子,刘老先生无奈诉至法院。刘老先生称,此次诉讼主要是想见到儿子,在古稀之年与自己的儿子建立和谐的关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发表评论
大名:
Email:
评论:
验证码:
 

版权所有:济南婚姻律师/遗产继承律师/财富传承律师咨询电话:17753181492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64号国曜律师楼(山大路南首)
联系电话:17753181492 传真:0531-58708611 Email:rencongfenlawyer@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