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席律师简介 法律新闻 咨询留言 图  库 婚姻继承网 财富传承 婚姻纠纷 继承纠纷 涉外婚姻 婚姻房产 房产继承 经典案例 抚养/赡养 律师见证 律师随笔 业务范围 加盟合作 联系我们 新法解读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网站公告
   济南家事与财富传承律师团队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任聪芬律师现任济南市律协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优秀委员,是济南资深的婚姻家事和财富传承律师。代理过大量的离婚纠纷案件和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爱家护家,用法商守护财富!帮您将您的财产传承给您的亲人!您有婚姻家庭和遗产继承、财富传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帮助,可电话咨询,也可电话预约后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会及时给您解答。如果满意请您在问题解决的同时把我推荐给您身边需要帮助的朋友,谢谢! 
服务热线:  17753181492 15964027812
执业机构: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64号国曜律师楼(山大路南首)
乘车路线:可乘117、115、K56、137、112、K139路公交车到经十路山大路站下车。
 
友情链接
男子因家庭琐事下药毒害父亲未遂 获刑三年


  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90后男子潘某华与父亲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在父亲酒里投放农药,欲毒死父亲,被父亲察觉出犯罪未遂。2017年6月27日,上思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案件:被告人潘某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6年11月21日中午,潘某华趁家中无人,将农药投放到父亲潘某平时装米酒的塑料瓶里,欲毒死潘某。当天,潘某干完活回家把塑料瓶里的米酒倒入碗里的时候,察觉酒水有异样而没有饮用,致使潘某华的犯罪未得逞。

  报案后,经公安机关现场调查,潘某华当场承认投毒。

  经法定程序鉴定,涉案的米酒样本以及农药样本的检材中均检出敌敌畏及甲氰菊酯;潘某华案发时和目前的表现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轻度)、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潘某华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潘某华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但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潘某华在公安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指定辩护人请求对被告人潘某华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决定对被告人潘某华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前述判决。


发表评论
大名:
Email:
评论:
验证码:
 

版权所有:济南婚姻律师/遗产继承律师/财富传承律师咨询电话:17753181492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64号国曜律师楼(山大路南首)
联系电话:17753181492 传真:0531-58708611 Email:rencongfenlawyer@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