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需要准备三类材料,具体如下:
第一类材料: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1)继承人身份证明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勿漏)/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等。
(2)有关法定继承人情况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一般是指可以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存在亲属关系的材料。建议以表格的形式列明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如父母、配偶、子女等。其中如有已经去世的继承人,则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一般包括: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其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或复印档案资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档案或村委会出具证明、被继承人的结婚证、离婚证、调解书或判决书、继承人的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等。
第二类材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事实,可以提供户政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和死亡证明。一般来说,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公安分局出具。
第三类材料:遗产凭证
遗产凭证是指可以证明遗产继承范围、权属、价值的材料,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本案中,张先生不清楚母亲的存款数额,可向公证处提交公证继承申请的同时要求公证处开具介绍信前往相关银行查询。